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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人格血案系列-第五人格血迹

tamoadmin 2024-09-11 人已围观

简介1.潘多拉之心会不会有第二季2.第五人格怎么玩?游戏背景是怎样的?3.沈阳三八大案?是什么案子简单的介绍一下,4.~~~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5.第五人格杰克身高潘多拉之心会不会有第二季剧情里面给的悬念太多了,整个剧情都在那断着呢,不可能没第二季吧再说这年头这么赚钱赚人气的动画片哪有不出的。。。制作者也不傻。。。。 还有贴吧上的猜测:{第一点,就是关于奥兹的父亲。奥兹的父亲只有出现短短几个镜头,

1.潘多拉之心会不会有第二季

2.第五人格怎么玩?游戏背景是怎样的?

3.沈阳三八大案?是什么案子简单的介绍一下,

4.~~~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5.第五人格杰克身高

潘多拉之心会不会有第二季

第五人格血案系列-第五人格血迹

剧情里面给的悬念太多了,整个剧情都在那断着呢,不可能没第二季吧

再说这年头这么赚钱赚人气的动画片哪有不出的。。。制作者也不傻。。。。

还有贴吧上的猜测:

{第一点,就是关于奥兹的父亲。

奥兹的父亲只有出现短短几个镜头,却是一直困扰奥兹的心病。因为从小父亲的遗弃,奥兹总是认为自己的生命很无所谓,所以每每遇到关键时刻,他总是选择牺牲自己保护别人。那么奥兹的父亲到底为什么如此讨厌自己的亲生儿子?为何要说出那种“不该来到这个世界”等令人心寒的话?

所以奥兹的父亲成了我第一个疑点,既然这一次的结局不能告知,只能期待下一次说清了。

第二点,你的罪孽就是你的存在。

不知道是我看潘多拉不仔细呢还是本身作品还没阐述,总之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如果要说罪孽是存在的本身,那其他人比如文森特之类的倒是看出来了,但似乎引起一切的根源是在奥兹的这里,而与奥兹相关联的就是阿比斯和一百年前的悲剧。

所以这个理由是我第二个疑点,全剧围绕这个点展开,却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什么。

第三点,就是一百年前悲剧的真相。

我记得第二十三话中,基尔和奥兹、爱丽丝还去找文森特要知道一百年前的真相,而文森特却闭口不答,只是说着真相只要他一个人知道就够了。虽然我们知道了一百年前的事情是由谁引起的,古连和杰克竟然是挚友等等,但是文森特和基尔呢?他们的动机是什么?或许他们才是整个悲剧的关键。

从头到尾的谜团疑惑,最终也没解开,想必还应该有下文。

第四点,曲子蕾西。

这首曲子贯穿全剧,由起初的八音盒到诶里奥特和里奥的四手联弹。蕾西是一百年前杰克和古连所创作的,也就是说,它也应该同一百年的有关系。奥兹一直想找埃利奥特问清这首曲子的事情,可是却一直都没成功,不知道是制作方忘记了,还是另有下文,总之这首曲子,也是一个没有解开的谜团。

第五点,艾歌的真实身份。

其实艾歌的真相是祖巴尔,应该说是她有双重人格,会变成祖巴尔。要么就是制作方原创到底连这一点也要掩埋掉,要么就是留到第二季再说。说到巴司卡比鲁子民,这里又有一点,文森特是怎么会和巴司卡比鲁子民联系到一块的?也就是怎么认识的艾歌。总之艾歌也是遗留下的一个没有解决掉的问题。

第六点,基尔当年看到的到底是谁。

看预告简介似乎没打算说出来,而且二十三话就要说的时候突然出现搅了局。那么当年让基尔奋不顾身挡下那一刀的人到底是谁,之前有猜测是奥兹的父亲,但是到现在奥兹的父亲都是个谜,于是这一点岂不是谜上加谜了?

第七点,爱丽丝的记忆。

全剧都是围绕寻找爱丽丝的记忆展开的,那么是不是说,只要找齐爱丽丝的记忆,所有的谜团就能解开呢?至今为止,爱丽丝的记忆都只要被寻回小部分,里面有关联悲剧的,有关联过去那些人物的,还关联着阿比斯的意志。没有找齐所有的记忆,也就是说,应该还有下文。

第八点,文森特百年前的动机。

众所周知文森特和基尔经历了当年的悲剧,文森特更是参与其中,但是文森特还欠缺一个理由。难道是和古连他们认识,还是其他的种种,这一点应该是真相延伸出来的疑点,真失忆的基尔和失忆的文森特身上到底带着什么样的秘密,为什么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会是双手沾满鲜血。

第九点,爱丽丝与文森特。

为什么文森特会出现在爱丽丝那里,为什么文森特要欺负爱丽丝,为什么文森特杀了爱丽丝,为什么文森特会来到阿比斯的意志那里,文森特到底与爱丽丝有关系,还是说,他与古连等人有什么关系。

第十点,爱丽丝与古连。

古连把爱丽丝关在了塔中,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与爱丽丝是什么关系,又是怎么认识的,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了爱丽丝与阿比斯的意志有关,所以为了达到自己目的所以才将爱丽丝困在了塔里,但却又准许杰克接近。爱丽丝整个就是个大谜团,真的是剥开了一层还有一层。}

这还有一个:

1.黑执事都出了第2季

2.PH自原创起没完没了的感觉

3.关于深入纱布裏耶(内容)也许会出现在第2季

4.24话预告你有认真看吗?

5.奥兹他不负责的爹还没登场+动画中没有揭示那个成人仪式中那个巴斯卡瓦家族被小基看到的是奥兹的爹

6.关于蕾西的墓还没讲解

7.100年前的真相还没说

8.关与格连与巴斯卡瓦

9.动画中没有告诉艾歌的双重人格

10.制作组不出第2季会被全世界PH迷追杀

第五人格怎么玩?游戏背景是怎样的?

《第五人格》就是一款类似于捉迷藏的游戏:

每局游戏中,五名玩家被分配在封闭的庄园里,完成1V4的对局。

其中一位玩家扮演监管者,需要在求生者逃离庄园前,将其一一抓捕并送上狂欢椅;其余四位玩家扮演求生者,需要破译庄园里的五台密码机,打开大门逃出生天。

玩家将分别扮演监管者、求生者双方,前者在攻击上有极大的先天优势,拥有强大的“搜索、追逐”能力,要阻止并抓住至少三人才能获胜;而后者虽然弱小,但有着人数和优势,依靠有利的地形和复杂的地图进行潜伏、分工合作,并有一定的反制措施,至少三人逃跑才能宣告胜利。

(俩人逃跑算作平局)胜利条件归纳:监管者抓住3人或全部4人,胜利;抓住两人,平局;抓住1人或0人,失败。求生者全部或3人逃生,胜利;逃生两人,平局;逃生1人或无人生还,失败。

第五人格游戏背景:

20世纪欧洲,有一对年轻夫妇在某偏远的山区以低廉的价格买下了一座占地面积巨大的庄园。众所周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座庄园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这座庄园的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因为历代主人的不详传闻。

关于这个庄园流言四起,又因名声不好周边没有任何邻居。而这对夫妻呢,是一时名声大噪的艺术家,他们为何要买下这个诡异的庄园。

因为他们看中的是它周边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清净的环境,他们觉得这有利于艺术创作,更何况他们是在新世界一时熏陶下成长的,对迷信和流言自然不会看重,纵然当地人对此惊讶不已。

扩展资料:

第五人格角色分类:

1、

玩家将扮演奥尔菲斯,在收到一封神秘的委托信后,进入恶名昭著的庄园调查一件失踪案。在进行证据调查过程中,玩家扮演的奥尔菲斯将用演绎法,对案情进行回顾。

在案情回顾时,玩家可以选择扮演监管者或求生者,展开激烈的对抗。而在调查的过程,无限接近事实时,却发现越来越不可思议的真相。

2、求生者

除基础角色,其余求生者角色需要用线索兑换或付费购买解锁(在精华中抽到部分限定皮肤也可直接获得该角色)。进入游戏时玩家可以自行选择扮演,直到一轮游戏结束,方可更换角色。每局对抗开始后。

4位求生者和1位监管者会在场景中随机位置出生。求生者需要寻找密码机进行破译,场景中总计存在7台密码机,玩家需要破译至少5台,随后才能打开电闸,并且至少3位求生者成功逃脱方可获胜

沈阳三八大案?是什么案子简单的介绍一下,

沈阳三八大案:

沈阳孙德林团伙1999[沈阳3.8大案]抢劫运抄车,工资款,公交公司经理等富人,共300多万,杀16人,先后用过刀,和,犯罪时间长达12年。

案件审判:

14日早8时许,沈阳“3.8”串案的5名残忍杀手,在立案仅11天后,就被押上了人民的审判台。他 们是孙德林、孙德松、汪家礼、汪家仁、王文绪。10年来,这5名杀手作案40余起,凶残地了21名群众。

庄严的法 庭里,回荡着公诉人王新充满凛然正气的声音,沈城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持枪、抢劫系列案件“3.8”串案的案情昭然天下:

在5名罪犯历时10年之久的犯罪生涯中疯狂作案40余起,使21名无辜百姓惨死在他们的魔爪中,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300万余元。其犯罪气焰之嚣张、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综合全案,5名罪犯经有证查实故意杀 人10起,抢劫18起,盗窃2起,故意毁坏财物2起,1起。在作案中致死21人,致伤4人,抢劫机动车辆11台, 盗窃车辆2台,毁坏车辆2台。抢劫财物202.7万余元,盗窃财物价值1万余元,故意毁坏财物价值5.1万余元, 财物价值7.2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追缴赃款84万元,已返还被害人。检察机关认为,“3.8”大案犯罪集团 的犯罪特征如下:

其犯罪集团的作案工具主要分三个阶段、三种类型。1987年至1993年初为第一阶段,作案工具主要 以铁棒、尖刀为主,按罪犯的说法叫“冷兵器”;1993年至1995年第二阶段增添了4支双筒,他们称其为“热兵 器”;1995年后为第三阶段,汪家仁、汪家礼又从广西购买了,称之为“强兵器”。

扩展资料:

孙德林是后来以“3·8”命名的抢劫系列案件犯罪团伙里的中坚分子,是最凶残的一个。在后来进行的一系列抢劫犯罪活动中,总是他凭借身高力大和胆肥手黑第一个冲进去。也总是他眼睛眨也不眨地向被害人———不拘女人或老人———开枪射击。

“我恨警察!”他毫不隐讳地这样说,这个从年轻时起就多次被处理、打击的歹徒对专政机关、对社会充满了刻骨的仇恨。所以,他“出山”伊始就以民警为加害目标,以极其凶残的手段猖狂于世也就不足为怪了。

人物评价:

从第一次,到第24条人命葬送其手,孙德林前后作案长达十几年。毫无疑问,得知这一切的所有人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孙德林十恶不赦。但现实的复杂性在于,这个人格极度分裂、极度残暴的恶魔,在家庭生活中却极其善于伪装,不但将所有的罪恶全然瞒过家人,甚至案发后其前妻还不相信,还要变卖家产将其保释出来。

百度百科-孙德林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陈凯歌的《无极》和胡戈的《馒头》,抛开舆论炒作成分,有点类似两个厨师的菜谱正宗与否和是否好吃之争。一个历史悠久,业界声望鼎盛,一个出身平民,默默无闻。突然有一天,平民厨师把老厨师蒸的馒头拿去重新烧烤,一下子,很多人都过来吃他的烧烤馒头。这下,老厨师肯定坐不住了........说正经的,长期以来,一个巨大的鸿沟一直存在于观众和艺术家之间。而要看懂胡戈《馒头》,需要的仅仅是简单生活经验和一点点幽默感。

应广大网民要求,2006年2月24日下午2点,光明律师事物所张卫华主任,王明玺律师,杜海燕律师做客千龙说法论坛与网民共同探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存在侵权问题等相关事宜。

蒸馒头VS烤馒头:胡戈作品的版权讨论

以下是全部的直播文字稿:

主持人浏览网友留言

主持人 :各位千龙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节目。今天非常荣幸请到北京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卫华、王明玺、杜海燕三位律师。今天要跟你谈的话题最近一段时间网上流传一段篡改《无极》的片子,讲述馒头引发的血案。

(13:49) 主持人 :您三位看过这个短片吗?

(13:49) 杜海燕 :我看了。

(13:49) 主持人 :感觉怎么样?

北京光明律师事务所杜海燕律师

(13:49) 杜海燕 :从大众口味来说比较有意思。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又一样了,我觉得是性质的。

(13:50) 主持人 :陈凯歌导演知道这个事情是参加柏林影展,他说一定要起诉,一定要彻底解决。你们觉得陈导演为什么会这么激动,真的要起诉吗,胜算如何?

(13:51) 张卫华 :激动解决不了问题。目前来看,起诉比较困难。首先胡戈已经赔礼道歉了,起诉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让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

(13:52) 主持人 :现在赔礼道歉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涉及的是经济损失。

(13:53) 张卫华 :经济损失一是不好计算,二是这个损失在网上没有以利益为目的,这个就不好计算。作为陈导演来讲也不缺这个所谓的损失,只是如何取得合法的权利,现在来看起诉的可能性不大。可能他当时比较激动,冷静下来,也就可能会慎重一些。

(13:54) 主持人 :这件事各大媒体都很关注,截止到2月13日,某网站共有8000多个网友评论事,多数是支持胡戈的,为什么舆论会出现一边倒的现象?

(13:54) 张卫华 :我没有看《无极》,第一,《无极》可能让大家比较失望,第二胡戈制作的这个馒头了大家。其次我觉得网民比较同情弱者。

(13:54) 主持人 :你觉得胡戈是弱者?

(13:54) 张卫华 :和陈导演比,应该是弱者。

(13:55) 主持人 :刚才谈到起诉的问题,胡戈的代理律师表示胡戈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陈导演是不是真的把胡戈告了,这个值得怀疑,起诉暂时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

(13:55) 王明玺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反馈的信息。

(13:55) 杜海燕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是构成侵权的。

(13:58) 杜海燕 :因为咱们国家著作权法明文规定有几条权利,针对这件事有几项权力我认为胡戈片子侵犯了。第一,复制权,因为《无极》那个片子很多镜头都照搬到片子上,这是复制权。还有一个改编权。改编权就是用人家的镜头,经过自己的改编,形成一个新的作品,这个必须经过人家的同意,现在是没有经过人家的同意自己改编了。还有一个是演员的表演权。从胡戈镜头上出现很多演员,比如陈红等,他们也有自己的权益,如果未经演员自己的同意,就向公众转载、传播,法律是不允许的。

(13:59) 杜海燕 :从片子的内容看,我觉得胡戈有侵犯他们名誉权的嫌疑。比如说片子上有一个镜头是陈红的镜头出来以后,好象名字叫陈满神,并且下面打了几个字,是著名的女演员兼制片人。其实这就直指出的是陈红,陈满神从胡戈的片子上是丑角,作为演员来说有选择什么的权益,有可能是丑角就不演了,但是他硬给人家加上了,并且角也丑化了。《民法》里还有人身权利,里面有一个名誉权。所以我认为他也侵害了她的名誉权。

(14:00) 张卫华 :单说名义权,陈凯歌侵害了胡戈的名誉权,他说胡戈到了无耻的地步,无耻肯定是一种侮辱人的语言,而且是在公共场。陈凯歌只是一个导演,有一个导演的署名权,著作权是主要制片人,我认为就是牵扯到改编权。因为胡戈改编以后,形成他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的作品。

(14:00) 主持人 :网上有一位网友问,那些历史剧也不见得是史实,难道编剧也要跟导演打官司吗?

(14:01) 张卫华 :那是历史事实,那不属于著作权,就跟新闻似的。这形成一个文字性的或者形成一个资料,形成著作权以后,受法律的保护。内容只是讲述历史的故事,历史的故事是事实,不能说是著作权。

(14:03) 王明玺 :我认为侵权案不构成。首先胡戈的作品是在评论是介绍《无极》,只是带有批评性的一种做法,批评方式不是取文字的方式,是取作品,大家可以看到的《馒头》,看了这个就是带有讽刺性的一种评论,适当地引用了作品。《无极》这个作品有两个小时,而《馒头》就20分钟,占整个作品的比例差不多也就百分之十几,只是适当的引用,不构成侵权。在我们著作权法里,适合的引用评论的文章是可以适当地使用。

(14:03) 主持人 :你认为这是胡戈适当的使用。

(14:04) 张卫华 :咱们国家的著作权法有一个适当的限制,你在使用人家的作用,是有一定的限制。我觉得刚才说的评论很牵强,因为胡戈阐述的东西是自己的自娱自乐,胡编乱造,如果评论作品可以说是构成侵权。搞法律工作,自己认可的东西,不是人家的评论怎么样,你自己出了这个作品,你说了这个作品就是自娱自乐,胡编乱造,如果说就是评论《无极》,我认为可能不构成侵权,实际上他认为不是评论《无极》,是自己的作品,纯。通过网络传播,这个我认为已经构成一种传播,已经发表了,恰恰这个作品又是建立在陈凯歌导演《无极》之上,你用人家的作品,是不是应该征求人家的同意。恰恰是这一点,胡戈向陈凯歌赔礼道歉的原因。

(14:04) 主持人 :如果要求索赔,索赔的金额会是多少?

(14:04) 张卫华 :这个不好计算金额。而且我觉得陈导演不会起诉的。

(14:04) 主持人 :网上有一个网友说请从道德的标准来评价一下胡戈的行为。

(14:06) 杜海燕 :从现在看,胡戈制作这个片子要看他的初衷。要说道德就看初衷,因为道德从法律上说不太好规范,从我看这个片子,倒不是有意要贬低这个片子,或者跟陈凯歌怎么样,从道德上很难说胡戈道德上有什么问题。

(14:07) 张卫华 :因为道德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东西就是道德,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不道德的。这个作品赢得了广大网民、社会的认同,我认为应该是道德的。因为娱悦了大家。

(14:07) 主持人 :大家对《无极》的期望值很高,为什么现在支持《馒头》可能大家有这样一种情绪,大家看到这个不是原来期望的东西,里面有一种情绪,所以大家支持《馒头》的作品。

(14:07) 主持人 :他本人也说,走到,带着很高的期望值去看,结果看完之后很失望,仅仅是为了好玩,你觉得他是什么目的?

(14:10) 张卫华 :《馒头》里肯定有批评的成分,咱们国家对主流文化批评的比较少,这样不利于多元文化的形成,我觉得应该有批评,评论并不一定就褒扬,只有批评才有进步,胡戈在《馒头》里肯定进行一些批评。《无极》是一种商业炒作,不可能和广大老百姓的审美观达成一致,而且他还为了拿奖,到国际上,可能他制作的片子要考虑到国际对这个片子怎么评价,可能没有考虑国民对这个片子怎么评价。所以我觉得胡戈通过这个形式进行批评,应该有这个成分在里面。

(14:10) 主持人 :你觉得陈导演说胡戈无耻,构成对胡戈的人身攻击,有很多网民也公开声援胡戈的信。

(14:11) 张卫华 :陈导演可能在不冷静的情况下说这个话,这个话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人身攻击。胡戈也没有表态。

(14:11) 杜海燕 :我还是赞同我们主任的观点。人在不冷静的情况下发表的因为这个片子确实陈导演没有想到会以这种形式出现这个东西,所以陈导演一看特别愤慨说了这么一句话。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允许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

(14:11) 王明玺 :在公众场合对人的人格尊严进行攻击,就是一种人身攻击。

(14:12) 主持人 :《馒头》里面把法制报道的影像拿来,他也没有得到《法制报道》的同意,这属于侵权吗?

(14:12) 王明玺 :他是借用法制报道部分的影像,我个人认为是侵权的行为。

(14:13) 张卫华 :网上没有以赢利为目的,没有其他企图,只是自娱自乐,不算构成侵权。但是我觉得你要尊重认得劳动成果,要通知人家,只要人家同意就可以用,没有经过同意就算侵权。

(14:13) 王明玺 :同意不同意法律也得讲一定的授权。

(14:13) 主持人 :中央12套的负责人看了以后觉得很好玩,他们也不打算起诉胡戈。

(14:14) 张卫华 :这属于一种心态,如果把什么都看的很认真,那好多东西都不能容忍。站在个人自己的利益来看,这种心态不会认为侵害自己的利益。

(14:14) 王明玺 :《馒头》的性还是很强的。

(14:14) 主持人 :电视作品拿到网上改编,在国外比较普遍。

(14:15) 杜海燕 :美国确确实实有这么一个判例,里面的内容跟胡戈和《无极》的差不多,但是从他们的判决结果来看是不构成侵权的。这个案子具体我也没有仔细看,只是今天早上大概看了看,作品允许公众对它有评价,对咱们国家来说都是通过笔的形式,通过媒体等形式对作品进行评价、介绍,时代不断向前发展,胡戈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以细腻的方式做出这个东西,以这种方式对片子进行的说法、看法等等更好迎合了对他的评价,从美国判例来说不构成侵权。但是我觉得胡戈这个片子引用《无极》,从胡德戈的片子来看都是《无极》的镜头,我个人认为不是适当引用。

(14:15) 主持人 :怎么界定适当不适当。

(14:16) 杜海燕 :这就是法官的裁定权。

(14:18) 王明玺 :作为影片来讲,包括图像和声音,《馒头》的声音肯定不是《无极》的,图象引用《无极》的百分之十几,国家对适当两个字没有下准确的定义,因为引用的比较少,而且本身图像引用,声音很少。我认为还是比较适当的,只不过取幽默诙谐的方式。

(14:18) 杜海燕 :我这个适当是根据胡戈这个片子来说的,胡戈这个片子大部分都是引用《无极》的内容。

(14:20)张卫华:杜律师的意思是说《馒头》90%用的都是《无极》,王律师说馒头只是取材无极百分之十的东西。如说另类的评价,比如说整个**都照抄照搬下来,我的目的是批评,又取加工制作,那要看主要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目的是批评,取这种形式批评,毕竟要大量用他的镜头,前期制作的技术手段,所以我认为如果要取这种方式,恰恰就需要应用前面的素材。如果不用这个方式,就摘一两个镜头就把事情解决了。遗憾的是胡戈没有说他这个《馒头》是一种批评,只是一种。还是最主要的。

(14:20) 王明玺 :关键这个片子虽然没有说,但是从整个事实来看,其实就是对《无极》的批评。只不过以幽默诙谐的方式表现出来。

(14:20) 主持人 :有一个网友提了这样的问题,无耻原本就是道德上的含义,没有法律对无耻进行定罪。

(14:21) 张卫华 :无耻是一种语言,语言有褒义和贬义,无耻下流怎么说,也是道德的定义吗?你说人家无耻,那凭什么说人家。无耻不是道德含义,实际上用这种语言表达是让人家感觉不舒服,觉得是对人的一种人身伤害。无耻这个词任何人都接受不了,随随便便说一个无耻,都觉得是在骂。

(14:23) 杜海燕 :所以法律也要予以保护,因为你有人格尊严权,如果你侵害我的人格尊严权,就得要求法律保护。

(14:24) 主持人 :这件事您三位认为它会不会成为标志性的,是不是会促使出台一个创作的条款?

(14:24) 张卫华 :现在的事实就是引起广大媒体的关注,而且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对是否侵权的探讨,这个是非常重大的,是不是能形成历史性的,通过以后时间的流逝能证明。

(14:24) 主持人 :现在在法律上还没有一定的条文?

(14:26) 张卫华 :刚才杜律师已经说了美国有一个判例,但是咱们是属于大陆法系,有法典。出现这个以后,国家执法机关法院要使用法律,去对照,看这个行为构不构成侵权,是按照有关的法律条规去参照。具体的行为构不构成侵权,的方式,批评一个作品是不是恰当,是不是构成侵权,以后有关部门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会一些司法解释,来界定这个行为,没有必要再专门为它立法。

(14:26) 主持人 :这件事还有一个特殊性,陈凯歌夫妇加入美国国籍,在美国别人批批公众人物是正当的,你们怎么看?

(14:26) 杜海燕 :美国法毕竟咱们还不太了解,在咱们国家批评公众人物也是正当的,公民有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言论自由。但是要看取什么方式,用什么样的手法,这是主要的。所以只是说美国批评公众任务是正当的,这跟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发生冲突。

(14:29) 张卫华 :实际上胡戈没有批评陈凯歌,只是对作品进行批评也好,或者利用这个作品进行活动也好,没有批评某些人,只是他自己形成的作品是建立在别人的作品之上,这可能造成侵权的事实,不能说批评的是陈凯歌。还有一个问题,不管中国人也好,美国人也好,加入任何国籍,他有自己的人格,如果在中国适用中国的法律,要在美国,可能中国管不了他。我觉得保护人的人格,人的权力,任何法律都应该是一致的。可是作为舆论自由,如果不是恶意的批评,我觉得应该是提倡的,没有批评就没有进步。

(14:30) 王明玺 :本身这个发生在国内,跟陈凯歌夫妇所谓的国籍没有关系,是美国的国籍,但是这个发生在国内,诉讼到中国的法院,应该适用中国的法律。

(14:31) 主持人 :刚才提到起诉的问题,有网友认为起诉应该由著作权本人来起诉,陈凯歌仅仅是一个导演,没有起诉的权利,您三位认为是这样吗?

(14:32) 王明玺 :就看以什么名义起诉,起诉当然他有权利起诉,如果以侵犯著作权起诉,本身这个作品仅仅是署名权,只是导演,本身胡戈没有侵犯署名权。里面可能牵扯到有关他的词语,以侵犯名义权起诉还是可以的。

(14:32) 张卫华 :陈凯歌说起诉,从他的角度来讲没有觉得不对的部分,因为制片人是他的夫人。不是搞法律的人士,不会像我们那么专业去分析到底这个案子是谁起诉,可能《无极》是他们夫妻共同的财产,也是他们共同心血的产物,有共同的劳动在里面,要说我起诉,从感情来讲我认为也可以理解。

(14:33) 主持人 :有律师认为胡戈的短篇在片子下面已经说明这个片子只是自娱自乐,禁止传播。

(14:33) 张卫华 :现在实际上在网上已经传播,如果说是自娱自乐,关在家里自己制作幻灯片看,那是自我欣赏。侵权不是赢利不赢利的问题,如果制作出来以后,传播出去,发表出去,必须通过著作权人同意。

(14:33) 王明玺 :语言上表达是自娱自乐,但是行动是在网上传播了。

(14:34) 主持人 :胡戈本人说制作这个短片是抱着个人,欣赏的目的。

(14:34) 张卫华 :我觉得没有必要为自己开脱。如果是自己在家里欣赏大家肯定不会知道,事实是大家都知道了。

(14:35) 王明玺 :虽然说是自娱自乐,但是他的行为已经不属于自娱自乐了。

(14:36) 王明玺 :我认为胡戈没有给自己辩解的必要。

(14:37) 杜海燕 :虽然他写的是自娱自乐,但是实际上网上已经传播了,大家都知道了,这就违背了他自己所说的。再一个,著作权的侵权事实不是以赢利的目的为前提的。

(14:38) 主持人 :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吗?

(14:39) 王明玺 :为了介绍评价某一种作品,可以不以赢利为目的。

(14:41) 张卫华 :现在事实是非常清楚的,可能大家比较同情胡戈,从各个角度给他找依据去开脱。可是事实很简单,毕竟是用人家的作品,产生了一个新的作品,这个事实任何人也不能改变。作为法律来判定事实要看最基本的事实。

(14:41) 主持人 :网上有一个网友说非常同情陈凯歌,很多人觉得《无极》使胡戈成名了。

(14:43) 张卫华 :我觉得陈凯歌应该感谢胡戈,很多人可能过几天要看《无极》。你的作品被大家认可,这个应该感谢胡戈。

(14:44) 王明玺 :通过另一个渠道进行宣传。目的可能不是这样,但是已经达到对《无极》进行宣传的效果。

(14:44) 主持人 :胡戈最后把自己的名字打上去,是不是也是对自己的宣传。

(14:44) 王明玺 :这是新作品,享有署名的权益。

(14:44) 张卫华 :我觉得他是敢于承担责任的。

(14:45) 主持人 :有一个网友说,胡戈本人也像陈导演道歉了,请你们预测一下陈导演下一步的动作是什么?

(14:45) 张卫华 :我想陈导演下一步会以不起诉的方式原谅胡戈。

(14:45) 张卫华 :作为一个大导演来讲,能够是容忍别人。

(14:46) 杜海燕 :如真正的诉之法律以后,法律无论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是胡戈已经向陈导演道歉了,大家都知道胡戈已经向陈导演道歉了,结果已经有了,也没有必要再起诉了。

(14:46) 王明玺 :不从法律谈侵权不侵权,从感情来讲陈凯歌肯定当时有激动的情绪,本身胡戈也进行了道歉,可能情绪一消除,起诉的可能性就不大。

(14:47) 主持人 :网上说他们已经见过面,但是还没有达成一致?

(14:47) 张卫华 :那我觉得还是赔偿损失。胡戈现在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也没有所得,那怎么主张你的经济赔偿呢?

(14:47)王明玺:首先他也不赢利,没有办法计算所得,按照咱们国家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可以根据侵权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48) 杜海燕 :要是没有达成一致,我觉得跟经济没有关系,只是从实质上,可能从胡戈这儿,对自己到底侵权没有还存在疑问。从法律上将我到底侵权没有,可能胡戈还没有认为我侵权了,向你道歉。在实质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两个人没有达成一致。

(14:53) 主持人 :网上网友说,如果这个官司一旦开战,将是什么样的局面?

(14:53) 张卫华 :按照法律程序走,不会有什么局面。

(14:54) 杜海燕 :这个很难说,咱们现在所知道的也是从各个渠道了解的,真正的事实咱们掌握的并不可能事实,要是从上法庭就需要证据,需要事实,结果怎么样就不好预测。

(14:54) 张卫华 :无非就是陈凯歌赢了是什么结果,胡戈赢了是什么结果。这个就是对以后会不会产生一种模式,如果法院判决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恐怕以后在网上这种形式可能会减少,也许会变一种方式。如果要想杜绝这种事实是不可能的。因为网络太发达了,作为国家来讲应该引导。

(14:55) 王明玺 :现在国家对网络没有办法控制,传播速度很快,如果真是恶意来做,不署名。至于这个案子,陈凯歌胜算的概率,我认为也不是很大。

(14:55) 杜海燕 :我认为陈凯歌胜算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咱们国家规定,著作权法已经实施,已经规定有几项权利,从咱们所掌握的事实来说,我认为任何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但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框架之内来行使。不是因为陈凯歌著作权胡戈并没有侵害陈凯歌的权利,其他人的权利,比如陈红的表演权,著作权等等,他们的权利从法律来说胜算的把握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表演权,非常明显。你没有经过人家的允许,你拿出来通过网络,你传播了,这就构成侵权。所以我觉得胜算的把握比较大。因为陈凯歌在这个当中,胡戈的片头已经标明导演陈凯歌,那就证明署名权已经维护他了。

(14:56) 张卫华 :我认为各占50%。国家在判的时候,肯定要考虑社会效果的问题,所以这种形式来评价一个作品是不是法律所认可的,不应该仅仅看到表层的东西。用他作品的东西,又形成一个新的作品,实际的意义上,对以后文化的发展能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应该考虑。

(14:57) 主持人 :三位对非常关心这个事情的网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14:59) 张卫华 :《馒头》还很热,由此引发著作权方面知识的普及,对各方都是有好处的。其次,广大网民的心愿是好的,毕竟代表了多数人的利益。我觉得多数人的利益是永远要考虑的,这次馒头是一个好事情,对大家伙都是一种提高。以后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可能会三思一下,是不是这么做,是不是这么说,通过这个件事情起到对咱们国家文化的一种促进。我认为咱们国家应该是多元的文化,只有多元的文化老百姓才能够得到充分的享受。如果是主流文化代表不了老百姓的呼声,我觉得这种主流文化还是多多批判一下好。

(14:59) 主持人 :谢谢三位今天谈的观点,今天的节目马上就结束了,网友还可以继续在我们网上提问题,三位专家还可以在线解答。

第五人格杰克身高

第五人格杰克身高是247cm。

“杰克”,游戏《第五人格》中的角色,属于监管者。

中世纪的伦敦,开膛手杰克在白教堂制造一桩又一桩的残暴血案并引起全城恐慌,却无人知他下落。作为一名与浓雾、夜色相伴的杀手,杰克善于巧妙地利用雾气进入雾隐状态并且加快移速,变成可怕的无形者,将猎物一击致命。

杰克的雾隐技能,能够在非大幅度动作时进入隐身状态,此技能发挥空间极大。

背景故事:

在获得"杰克"这个称号之前,他是詹姆斯·惠斯勒的学生,一位受到埃德加·德加影响的知名艺术家。

谁能想到一位白日里衣冠楚楚的绅士会在暗夜里走入小巷,尾随着那些无知无觉的可怜妇人呢?随着"杰克"的名声越来越大,这两种身份的界限日益模糊。

当然,在你发现他的真容前,“杰克”仍然很乐意在夜间漫步。

能力介绍:

1、寒雾

寒意入骨,雾气在杰克的爪刃上聚集为雾刃,雾刃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杰克进行攻击可触发额外的雾刃同时消耗累积的雾气,雾刃会在飞行路径上留下雾区,雾区内杰克移动速度提升、雾隐冷却时间大幅度缩短,被雾刃命中的求生者移动时也会遗落雾区。

2、雾隐

浓雾是杰克最亲密的伙伴,它们无分彼此。在不进行大幅动作时,杰克能逐渐进入雾隐状态,变为可怕的无形者。

3、幽隐

深幽的浓雾唤起了更多的雾都回忆,杰克能够迅速地进入雾隐状态,并在雾隐状态下移速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