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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2攻略第四章结局详解,逆转裁判2攻略第四章图文攻略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1.逆转裁判2功略2.《逆转裁判 2》第四个剧本-要出示什么?巴士上有详细的攻略啊http://nds.tgbus.com/ndsgl/200708/20070820130437.shtml 最后一案~第四章 逆转的继承者DAY 1st ==侦查==*成步堂万能事务所过场*拘留所“真琴的名片”收入法庭记录*土武六画室房间左侧:调查小桌上的蓝色杯子,“咖啡杯”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左边

1.逆转裁判2功略

2.《逆转裁判 2》第四个剧本-要出示什么?

逆转裁判2攻略第四章结局详解,逆转裁判2攻略第四章图文攻略

巴士上有详细的攻略啊http://nds.tgbus.com/ndsgl/200708/20070820130437.shtml 最后一案~第四章 逆转的继承者DAY 1st ==侦查==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过场

*拘留所

“真琴的名片”收入法庭记录

*土武六画室

房间左侧:调查小桌上的蓝色杯子,“咖啡杯”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左边柜子后面的画,“被隐藏的画”收入法庭记录

房间右侧:调查中间桌子的抽屉,“红色信封”收入法庭记录

向宝月茜出示“咖啡杯”,喷雾后发现房内并无其他毒性反应,先退出,再对房间右侧桌子上的3CM小相框喷雾,“小相框”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红色信封”,使用X线机器后,“红色信封”资料更新,随后“叶见恒的名片”收入法庭记录

*日之丸圆形剧场

出示“或真敷的信封”和“叶见恒的名片”出现新话题

*拘留所

交谈

*土武六画室

指证“被隐藏的画”,出现新话题

指证“风景画”,用X线扫描每一幅画DAY 2nd ==法庭==

*叶见恒的证词 “目击到的情况”

对第4句“接下来······”威慑,选择“巨星的咖啡的情况”,选择“重要”

对“就喝了一口······”指证“咖啡杯”

*叶见恒的证词 “在意的事情”

对“似乎是在写信”威慑,选择“加入证词”,出现新证词

对“是**的信封啊······”指证“红色信封”,选择“没有那种可能”

*叶见恒的证词 “新闻的味道”

对“因为,土武六先生的才能······”使用看破,破绽在右边腋下,指证“被隐藏的画”

*叶见恒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情况·总结”

对“案件发生之后,从工作室······”威慑,选择“确实有一个”,指证“信筒”

对“采访过程中,土武六······”威慑,选择“可以证明”,指证“小相框”,出示“红色的信封”,对信纸右下角喷雾,选择“浍濑土武六”,选择“浍濑真琴”

*浍濑真琴的证词 “关于红色的信封”

对每一句威慑,追加新证词,对“拿到的邮票上······”指证“魔术秀入场券”7 years ago ==法庭==

*系锯圭介的证词 “杀害的情况”

对“因为要遵从命令······”威慑,选择“是对别人开枪的”,点击指证“小丑布偶的头部弹孔”

对“这手枪是他的东西······”威慑,“舞台用手枪”收入法庭记录

对“向小丑开枪之后······”指证“舞台用手枪”

*或真敷巴朗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经过”

对“为了履行和死者的约定······”威慑,选择“手枪被丢弃的数量”,选择“当然很重要”

对“那残余的维持生命的液体······”威慑,选择“有矛盾”,指证“现场照片”,点击右上角的输液包,选择“以前曾经见过”,指证“小型注射器”,指证“笔记的一页”==梅森系统==

*7年前-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和美贯交谈,“帽子君”和“美贯的项链”收入法庭记录

*7年前-法庭·第二候审室

使用勾玉时:依次指证“美贯”、“帽子君”,出现新话题

*7年后-俄罗斯餐馆·波鲁哈吉

交谈后指证“美贯的项链”

*7年后-中央监狱·第13号单人房

交谈后调查左边柜子上的瓶子,“指甲油的瓶子”收入法庭记录

*7年前-土武六画室

调查房间右侧桌子上的小相框,“纪念邮票”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笔记的一页”,追加新话题,对土武六使用勾玉:依次是,选择“赝品的制作者”,指证“真琴”,出现新话题对话后选择“听一下”,对真琴出示“纪念邮票”并选择“是很厉害的魔术师呢”,谈话后使用勾玉:依次答案是“瓶子”、“牙琉雾人”

*7年前-拘留所

使用勾玉:答案依次是:“舞台用手枪”、“美贯的项链”、“纪念邮票”、选择“用证人来证明”、“或真敷优海”

*7年后-土武六画室

交谈后指证“美贯的项链”

*7年后-俄罗斯餐馆·波鲁哈吉

使用勾玉:答案是“舞台用手枪”、“王泥喜法介”、“优海的肖像”

最后“扎克的自白书”收入法庭记录

*日之丸剧场

使用勾玉:答案是“演出权利转让文件”、“扎克的自白书”

*中央监狱·第13号单人房

调查“**信封”,对邮票喷雾DAY 3rd ==法庭==

开始依次选择“是如何做的”,指证“指甲油的瓶子”,指证“牙琉雾人”

*牙琉雾人的证词 “关于浍濑真琴的服毒”

对“该不会······你们认为······”使用看破,破绽在右手手背,

依次指证“纪念邮票”、“红色的信封”、“土武六给的信”

扮演陪审员宣判“无罪”!

逆转裁判2功略

只有一个。

逆转2:

最后一章节"再见,逆转"(真宵被虎狼死家绑架的那章),在最后狩魔拿来遗留物之后,成步堂出示虎狼死家和录像带的那步,故意出错,便会出现"成步堂独自离开,再也没见到真宵。虎狼死家信守诺言放了真宵,华宫被判有罪"的结局。

大逆转裁判2》玩法:

《大逆转裁判2》没有在玩法上添加新系统。除了一般的搜查和法庭辩论外,额外的要素还是“陪审团最终辩论”“共同推理”“多证人”这几个。

“陪审团最终辩论”的基本套路没什么变化,先莫名其妙地“六有罪”,然后主角再针对每个陪审员进行谆谆教诲,最终把比分翻回四比二,继续审理。“最终辩论”在初代就被证明是个不太讨喜的部分,墙头草一样的陪审员挺招人烦。本作中,这个环节出现的频率有所降低。

对比整个《逆转》系列,本作的难度不可谓不低。法庭战斗中,直接看出矛盾并用一个证物就能打破的地方,少之又少。绝大多数证词,都要通过威慑和多证人系统,先引出下文再进行击破。有的时候,新证言还需要二选一。

甚至不止一次出现了“先改变某条证言,然后指证其他语句”的凶残结构。游戏中一半以上的证物,都要经过3D调查,才能使其显露真身,成为破除矛盾的武器。想要不靠攻略进行通关,确实需要玩家具备很强的观察和信息甄别能力。

《逆转裁判 2》第四个剧本-要出示什么?

(一切都发生地那么突然,再次见到真宵时,她已经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杀了……那个人……

成步堂:不是你杀的!

真宵:结果……是一样的……

(成步堂的记忆回到数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点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雾崎外科医院院长雾崎哲郎来到成步堂事务所,邀请成步堂一同前往仓元家。原来他想请真宵做灵媒,但真宵提出一个条件:必须邀请成步堂一起来。

一年前,雾崎外科医院曾经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因投药错误导致14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护士叶中未实事后死于一场车祸。由于过失责任人未实死因蹊跷,致使雾崎医师遭受怀疑,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大为减少。为挽回名誉洗脱嫌疑,雾崎想通过灵媒召唤护士叶中未实的亡灵写下认罪书以澄清事实……

成步堂应邀来到绫里家,其间遇到摄影师夏美、真霄的姨妈绫里贵美子和其十岁的小女儿绫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钥匙与雾崎哲郎医生进入“对面之间” 后,将门反锁,开始降灵仪式,一行人在房间外等候。过不多久,突然从对面之间传来两声枪响……成步堂打破房门,大家冲了进去。只见雾崎医师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雾崎先生!

(镜头转到屏风一侧,一个和真宵同样装束的女人提枪站立)

?女子:那个男人…杀了我……所以……我杀了他……

成步堂:你说什么!

绫里贵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马上去报警,两人连忙到外面给警局打电话。真宵作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开始着手此案的调查。

6月19日

地 点 人 物 行 动

修行者の间 雾崎 获得「对面の间」的鸟瞰图

对面の间 贵美子 对话

わたりろえか 无人

控えの间 无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确叫出她的名字(选择第二项),大沢木夏美是为了拍灵异照片而来

修行者の间 大沢木和贵美子 撞开「对面の间」的门发现雾崎哲郎被杀。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对话

控えの间 春美 刚要开口询问春美就惊恐地逃掉了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话题「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发现死者留下的报纸「新闻记事1」 (一年前的医疗事故)

对面の间 调查屏风,获得「ビヨウブ」,屏风上有弹孔,距离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获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间 长闲 谈到话题「被害者のこと」时,封锁

修行者の间 系锯 询问「新闻记事1」,获得「新闻记事2」

控えの间 长闲 话题解封:「新闻记事2」

拘留所 绫里千寻 询问「黑いカギ」,封锁

话题封锁:当对方不提供真实情况时,将会看到心锁,使用勾玉后依照顺序正确提出证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春美在案发后,拾到对面之间的钥匙;

2.在对面之间的屏风上,有一高20CM的弹孔;

3.来这里研究超心理学大学生叶中长闲,恰巧是叶中未实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致使叶中未实死亡,叶中长闲受重伤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点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开庭。检察官是来自美国检查局自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少女狩魔冥,声称要为父亲狩魔豪复仇打败成步堂。

证言一

~关于被害者的死因~(证人:系锯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阳穴的手枪子弹弹头。

2.子弹是由极近距离射出的。

3.不过,被害者在遭枪击之前,胸部曾被刺伤。

4.虽然伤势非常重,但还不至于当场死亡。

5.犯人为补上致命一击使用了手枪。

询问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阳穴的手枪子弹弹头。

成步堂:手枪是谁的?

圭介:是被害者雾崎医师的。手枪枪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纹外,还残留有绫里真宵的指纹。

询问2.圭介:子弹是由极近距离射出的。

成步堂:极近距离?究竟有多远呢?

圭介:大约30到50cm。

成步堂:怎样判断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龙一。不要再提这种傻瓜国家的傻瓜才会问的傻瓜问题,真受不了你。极近距离被子弹击中后,弹痕周围会留下灼伤的焦痕。

询问3.圭介:不过,被害者在遭到枪击之前,胸部曾被刺伤。

成步堂:被刺伤过?凶器是什么?

圭介:是这把绫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绫里真宵的指纹。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么了。成步堂龙一?

询问5.圭介:犯人为补上致命一击使用了手枪。

成步堂:刺杀发生在枪击之前,你肯定吗?

圭介:肯定。只要调查伤口就会明白。

狩魔冥:唉,一个傻瓜兴致勃勃地听着另一个傻瓜的傻瓜见解。太阳穴在极近距离遭到枪击当然会即刻死亡。多动动脑筋吧,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气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时刻是……6月19日下午3点15分。与证人们听到两声枪响的时刻吻合。

法官:并且,两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纹。嗯……简直是铁证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礼)当然。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如果辩方的立场改成“正当防卫”,我们就继续听陈述,这是被告最后的机会。

成步堂:(改成“正当防卫”的话,即是说认可“杀人”的事实!今后真宵就将一生背负杀人者的罪名,绝不可以!)

成步堂:辩方的主张没有任何改变,除去“完全无罪”以外,不会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锯圭介刑事,用你最后的证言给予他致命一击!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举鞭挥向法官席)

法官:……那还是……陈述最后的证言吧。

证言询问:

对所有证言询问

证言二

~立证真宵犯罪的证据~ (证人:系锯圭介)

1.很遗憾,还有更有力的证据。

2.请看一下被告人在现场穿戴的服装。

3.正如所见,服装上有血迹。

4.显而易见,被告人杀害了无抵抗的被害者。

询问3.圭介:正如所见,服装上有血迹。

成步堂:法官大人!这件证物有重大问题!请看这件服装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个小孔……还有微弱的火药味!

成步堂:这是被子弹打出来的孔……确切地说应该是“弹痕”!

法官:这可是重大线索!

圭介:对不起!我们漏掉了!

质问4.圭介:显而易见,被告人杀害了无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对!这个弹痕说明被害人向被告开过枪。哪里是什么“无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确看上去像是绫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枪击,或许正当防卫可以成立。但是,还记得吗?辩方律师曾经清楚地说过——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完全无罪”。

成步堂:(受打击)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仔细看→选择第二项有问题→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获得血衣的详细资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装束」

证言三

~推测事件的再现~ (证人:系锯圭介)

1.在灵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备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当然使尽最后之力奋力抵抗。

3.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枪。

4.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射击,但没有命中。

5.被告趁机夺过手枪,给予被害人致命一击。

质问4.圭介: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射击,但没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对!如果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那为什么服装上的弹痕上没有焦痕?这说明开枪时两人相距并不近!

狩魔冥:我反对!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对方后,随即与雾崎医师拉开距离,再度握起小刀摆好架势准备进行第2次袭击,那时被害人才开枪。

成步堂:狩魔冥检察官的说法存在着致命的矛盾!(出示证物:屏风)子弹是穿过被告的袖口后击中屏风的,弹孔高度距地面仅20CM……即是说,开枪时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哗然)

成步堂:请看一下现场的俯瞰图。开枪时,雾崎医师站在房间中央一带,而子弹击中屏风高度距地面仅20厘米,被告的位置应该是在这里!(屏风弹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请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击的,这一点由弹痕的高度可以推测出来,被告应该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摇头)那不可能!

狩魔冥:为什么?

成步堂:理由你应该最清楚不过的了,狩魔冥检察官。由极近距离射击的弹痕上会产生焦痕。可是,这件服装的弹痕上却没有焦痕!如果绫里真宵是凶手,为什么不上前去补上致命一击,而是在屏风旁蹲下身呢?

法官:确实……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龙一。从什么都没有的最不利状况竟能硬撑到现在。难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样世代遗传的皮笑肉不笑)

证言询问: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装束」→选择第二项有问题→选择证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为屏风弹孔前附近→坚持真宵不是犯人,选择第一项状况完全改变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点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么,审理开始,本日的预定……

狩魔冥:那种无关紧要的事先放一边!该叫证人上庭了,你安静一会儿。

法官:唔……

狩魔冥:请事发当日的摄影师出庭!

证言四

~关于事件当日~(证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雾崎先生进入“对面之间”。

2.我们在门前等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3.成步堂打破房门,我和他一起进入现场!

4.发现被杀害的被害人和提着手枪的被告。

5.房间中就只有他们两个!

(提出一张事发现场的照片,法庭受理)

询问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雾崎先生进入“对面之间”。

成步堂:真的只有两人吗?

狩魔冥:我抗议!辩护人当时不是也在那里吗?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请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两人吗?

成步堂:(狼狈)是的。只有雾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辩护人作证了!

询问2.夏美:我们在门前等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成步堂:真的是枪声吗!

狩魔冥:我抗议!你自己应该听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来请你回答,真的是枪声吗?

成步堂:……是的,的确像是枪声……

询问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门,我和他一起进入现场!

成步堂:成步堂把门打破了?你肯定吗?

狩魔冥:……辩护人,还是你自己说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对不起。

询问5.夏美:房间中就只有他们两个!

成步堂:屏风后面你看过了吗?

夏美:当然,房间里大致都看过了!屏风后面没有人!

法官:(击槌)够了。证言完全没有问题。

法官:虽然这张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脸,但根据目前状况判断,可以断定是被告人。辩护人,还有其它问题吗?

成步堂:没有。

狩魔冥:终于承认了!

法官:到此为止!辩方好像也没有问题要提问了。

千寻:成步堂……身为辩护律师……可不能有那种沮丧的样子……

成步堂:千寻!

(千寻借春美的身体现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寻:证据在你的头脑中沉睡。再回忆一下在“对面之间”看到的情景……再次询问夏美吧!

法官:那么,对这个证人的提问终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辩方请这个证人再次作证!

法官:却下!最后的提问已经终了……(话未说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让他试试吧。我的立证不会留下任何疑问的余地,要让他知道这一点。

法官:可是……我也还有……(又挨一鞭)……好,继续继续!证人,开始作证!

夏美:需要我说什么?

成步堂:将进入“对面之间”时的事再陈述一遍。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5句>>询问→追问第一项屏风内侧→选择第二项没有证据

第1-3句询问

证言五

~有关事件当日?2~(证人:大沢木夏美)

1.一进入那个房间,我首先摄下真宵。

2.我害怕……死尸,所以没怎么看尸体那边。

3.我对血、妖怪之类的很犯憷。

4.接着,我将相机对准真宵,按下快门。

询问4.夏美:接着,我将相机对准真宵,按下快门。

成步堂:两次……快门。当时你按了两次快门……即是说,你藏匿了其中一张照片!

(全场哗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张照片的!但被那边的检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检察官,你需要解释一下。

狩魔冥:两张照片几乎拍摄了同样的内容。这样的照片,没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现场照片2)

法官:这张照片里的人……不是绫里真宵!不仅面容,连体型都相差很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请看这张照片。(取出一张照片)这是昨天在拘留所会面室摄下的,成步堂龙一和绫里真宵……

法官:绫里真宵?但是……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当然,因为她正处于灵媒中!

(法庭哗然,法官的击槌声令全场安静下来)

众人:难以相信……真有这种事……

狩魔冥:绫里真宵可以通过灵媒将自己改换成他人的样子!

法官:虽然难以相信,但这个人应该是被告人绫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对!法官大人!请看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该有的东西却没有。

狩魔冥:“本该有的东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装的袖口上有弹痕!在照片中应该会被拍下来!

(全场哗然)

法官:狩魔冥检察官!你……竟将这么重要的证物藏匿起来!

狩魔冥:(深施一礼)就让那个傻瓜刑事替我谢罪吧。

法官:什么?让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这件服装上的弹痕,没有写进报告,所以我也不知道这张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个刑事会很高兴地接受惩罚,在下次的开支审核上会有好戏上演。

成步堂:(可怜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这样的弹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却没有,其理由只有1个,开枪射击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议!辩护人简直在胡说八道!

成步堂:我哪里胡说了?

狩魔冥:证人!(向证人席挥鞭)

夏美:为什么我要来这种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说过的,踏入现场时现场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谎的话,别怪鞭子不长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会错的!房间里再没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龙一!请你回答,当时被告去哪里了?并且,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又是从哪里进来的?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么样?成步堂龙一。让我看看你在最后的最后的逆转!

成步堂:(拍案)当时,真宵离开“对面之间”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梦。绫里真宵由绫里贵美子看守,根本不能离开现场!

成步堂:(出示钥匙)夏美!这把钥匙,你还记得吗?

夏美:那是……“对面之间”的钥匙!那个房间的钥匙只有这一把,绫里真宵在灵媒开始时就是带着这把钥匙将门反锁的,所以我们只好破门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龙一……为什么你会持有那把钥匙?

成步堂:绫里真宵上的锁,钥匙本应是她拿着。但在逮捕时她并没有拿着钥匙!这把钥匙是一个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给我的,可是那个女孩根本就不在现场!

(法庭哗然,众人议论纷纷)

狩魔冥:!

法官:看来现在还无法对被告判决。

(法官木槌声响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询问→选择任意→获得「ナツミの写真2」

法庭答辩:

选择第二项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选择第二项立证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处(无弹痕)→选择第三项发炮したのは、别人→选择第二项真宵出了房间→证据「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点 人 物 行 动

仓院の里 春美 对话;

话题「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锁;

调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烧炉」线索)

对面の间 贵美子 对话获得仓院流灵媒道创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报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话题「交通事故」,封锁;

调查蓝色的罐,获得「仓院のツボ」;

调查焚烧炉上紫色的布,获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对话(引出春美最喜欢的球的话题「マリ」得到「衣装の箱」线索)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见到成步堂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间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间调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来!

控えの间 发现衣箱上有一弹孔,高度也是20cm ,获得「衣装ぼこ」;

调查地上一个蓝色球,获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间 春美 话题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仓院のツボ」、仓院流灵媒道创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证物「仓院のツボ」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询问「叶中长闲」人物情报,引出「长闲の情报」话题,对话后得知长闲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对话;

出示「辩护士バッジ」表明身份,获得「免许の写真」、证物「新闻记事2」

拘留所 千寻 对话

仓院の里 大沢木 对话;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话题解封:「叶中长闲」、「新闻记事2」、「免许用の写真」、「叶中未实」

仓院の里 春美 对话

拘留所 千寻 对话;

话题解封:「绫里贵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叶中长闲」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在春美拾到钥匙附近的焚烧炉中找到一块带血迹的灵媒服的碎布;

2.案发时,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时打碎的祖传罐子;

3.长闲车祸后曾经在堀田医院整容,堀田拿出当时为其整容的依据——驾驶证上的照片为证。

6月22日 上午 10点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龙一,期待今晚的新闻吧,将在全世界播放……你败北的样子

千寻: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着傻瓜服装傻瓜般地做着与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5年间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这是我在这个国家的首次胜利,将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显示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离开“对面之间”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这把钥匙即是证据。本该在“对面之间”的钥匙,却被发现于其它场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对此我想首先声明一点。

法官:什么?

狩魔冥:从事件的发生到被逮捕期间,被告曾离开过那个房间一次……检方承认这是事实。

成步堂: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但是……狩魔检察官!你打算怎样解释这张照片呢?你也认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吗?

狩魔冥:我当然不认为被告是无辜的。

法官:那么,究竟……?

狩魔冥:绫里真霄是在杀害被害人以后离开那个房间的!钥匙就是那时掉落的。

法官:对此你能立证吗?

狩魔冥:为了立证我才会站在这里。请被告的姨妈绫里贵美子作为证人入庭。

(绫里贵美子走上证人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贵美子:我叫绫里贵美子……偶尔作作灵媒……

狩魔冥:事件发生后是你看守真宵的吗?

贵美子:是的。给真宵实施除灵术,将寄宿于体内的亡灵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实施除灵术时发生了什么事?

贵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证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证人:绫里贵美子)

1.听到枪声后,成步堂他们两个破门而入。

2.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3.真宵提着手枪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将我撞开,夺门而出。

5.劲头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晕迷了一阵……

6.之后真宵去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询问2.贵美子: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个电话,为什么要支使两个人一起去?

贵美子:因为不想再有其他牺牲者。“或许那个摄影师的生命也有危险”……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萨心肠。

询问4.贵美子:真宵突然将我撞开,夺门而出。

成步堂:你的体格比被告好,这么简单就让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对!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龙一。请看这张照片,这时的被告,并不是“绫里真宵”!

成步堂:啊!

贵美子:恐怕那个护士生前练过空手道什么的。

法官:到此为止!

狩魔冥:请叶中长闲入庭。

(头戴白帽,笑眯眯的红发女孩走进法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长闲:我叫叶中长闲,在大学研究超心理学。

法官:超心理学?

长闲:通俗地说就是……鬼神之类的。

法官:通俗地说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还是回家查字典吧。证人……请开始作证。

证言询问:

第2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4句>>询问

第6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证言七

~事件之后目击到的事~(证人:叶中长闲)

1.灵媒开始时,我正在休息室睡觉。

2.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人进入房间。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怀念她……真是太高兴了。但是……

4 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5.姐姐……对我讲了可怕的事。

长闲:姐姐对我说,“那场车祸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给我喝了安眠药……我是被人杀害的……所以我要复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吧?长闲……”

狩魔冥:怎么样?法官大人。

法官:我无法相信……附身在灵媒师身上的亡灵向杀害自己的人复仇……

询问4长闲: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成步堂:长闲**,这是你精心策划的谎言啊。

长闲:……!

狩魔冥:你说什么!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长闲**,你的证言是这么说的“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长闲:是啊。

成步堂:请看这张照片……这样的人在眼前出现,无论是谁都会大吃一惊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满血!

成步堂:长闲**!为什么刚才你对血迹之事完全没有提起!

长闲:!(惊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证人?

长闲:(慌乱中目露凶光)烦人!人家现在不是正在思考吗?

狩魔冥:证人……请镇静。

长闲:(恢复常态)对不起啦。我这人特爱冲动……

狩魔冥:那么,请继续吧。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选择第二项重要→修正证言→「ナツミの写真2」或「真宵の装束」

证言八

~事件发生后,目击的事?2~(证人:叶中长闲)

1.“休息室”里有点暗。

2.那件服装是紫色的,所以没看见血。

3.我劝姐姐不要那样做。

4.然后,就和姐姐去“对面之间”了。

5.前往“对面之间”的途中没遇到任何人。(添加证言)

询问4.长闲:然后……就和姐姐去“对面之间”了。

成步堂:当时你姐姐的情绪很平静吗?

长闲:是的。大概是向雾崎先生复了仇,感到心情舒畅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点心情舒畅,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大汗)(拿着鞭子说这种话)前往现场途中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吗?

长闲:没发生什么事呀,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

成步堂:请再好好回忆一下!

法官:证人带领姐姐回去的途中,没有发生奇怪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吗?

成步堂:因为重要所以才问的!

法官:那么,证人,请将刚才的发言加到证言里。

询问5.长闲:前往“对面之间”的途中没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绫里春美)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贵美子的女儿春美。(出示证物“罐子”)灵媒开始时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间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试图粘好它!

长闲:你说什么!

成步堂:而这件事长闲**却完全没有看见,请问事件发生时你究竟在哪里?

长闲:(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觉……

成步堂:刚才长闲**作了如下证言“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确实,那时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但是当时一直在休息室睡觉的你却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说,长闲**,你曾经去过对面之间!并且,没有通过走廊!请看这个屋邸的鸟瞰图……

法官:要想从“休息室”进入“对面之间”只有通过走廊!

成步堂:是这样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要问“事件当时证人在哪里?”长闲**,请回答!

狩魔冥:我抗议!辩方以毫无根据的推理来盘问证人。既然如此,你说证人当时在什么地方?

成步堂:(指地图上的对面之间)长闲当然是在这里。

狩魔冥:案发现场!

(法庭哗然)

狩魔冥:你在说什么?成步堂龙一!灵媒开始后,那个房间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长闲也在现场,只是已经隐藏起来了。

长闲:竟说我藏起来了!那你说藏在现场的什么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风后面)在这里。

(出示证物“衣箱”)证人当时就躲在衣箱里!请仔细看这个衣箱。

法官:这……上面有“孔”!距离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与屏风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没错!开枪之时,衣箱就放在距离屏风很近的位置与屏风一起被手枪子弹洞穿!(手指证人)长闲!你就是这样躲在屏风后面等待机会……杀害雾崎先生的!

(全场哗然,叶中长闲遭受沉重打击,用帽子蒙住头)

成步堂:叶中长闲就是躲在这个衣箱里,穿着灵媒师的服装变装成绫里真宵杀害雾崎先生以嫁祸被告!

狩魔冥:将衣箱运到现场,变装成被告,再杀害被害人,从现场逃脱……这么多的事……以一人之力绝不可能做到!

成步堂:(坦然)确实不可能……

狩魔冥:(挥鞭猛抽成步堂)像你这种白痴律师我绝不原谅!

成步堂:等等!狩魔检察官……我不是说“一人之力不行”吗?

狩魔冥:难道说……?

成步堂:不是仓院的人不可能准备灵媒师的服装,不是绫里家的人不可能准备衣箱……

狩魔冥:难道共犯会是……绫里贵美子!

(法庭哗然)

成步堂:不错!当时犯人预先穿上灵媒师的服装、戴上假发,变装成被告人潜藏在现场。不久,灵媒开始,犯人蹑足接近闭上眼睛的两人……绫里真宵被?

证言十六

~关于“委托人?2”~(证人:虎狼死家)

1.我说过多少遍了,委托人是华宫雾绪。

2.我不能原谅的是,在现场弄虚作假。

3.将自己的罪嫁祸于人。

4.装作第一发现的样子前往现场。

5.华宫雾绪一开始就知道藤见野已经死亡!

6.伪造餐刀和纽扣之类的证据。

7.那是不讲仁义的行为。

法官:出乎预料!我们好像完全误解了。这样一切都清楚了。

御剑:我反对!请等一下!还没有询问。

法官:但是,对这种证言有询问的必要吗?辩护人,你认为呢?

成步堂:(摸后脑勺)不,还是问问吧。

法官:什么?为什么?这个证人不是提供了对辩方有利的证言吗?怎么对这种证言还要询问……(摇头)我不能理解。

质问4.装作第一发现的样子前往现场。

成步堂:我反对!雾绪进入杀人现场时(拍案)并不知道藤见野已经死亡!

法官:你怎么知道?

成步堂:因为雾绪以为藤见野只是昏过去了,所以才向玻璃杯中倒入番茄汁!

法官:但那不也是在华宫雾绪的预料之中吗?

成步堂:(摇头)不可能!这个玻璃杯上还残留着雾绪的指纹。如果是有预谋的,就应该不会留下自己的指纹!

法官:确实如此……御剑检察官!你的意见呢?

御剑:真是不可思议……我也在考虑相同的问题。(拍案)证人!对此你作何解释?

虎狼:你们真让人头疼,那种细节怎么都无所谓吧?

御剑:不然,如果雾绪确实不知道被害者已死……(拍案)不就说明华宫雾绪不是委托人吗?

(法庭哗然)

虎狼:真不可思议……

法官:怎么?

虎狼:为什么这种情况会是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呢?

成步堂:(顿悟)我反对!没有证据就不能做这种推测,御剑检察官!

御剑:……抱歉。

法官:这句“我反对”怎么说得好像被逼无奈似的?

御剑:证言中的确有疑点存在。请证人就“接受委托之事”继续作证……

证言询问:

第4句>>提出「グラ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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